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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起案件令人痛心,首先对受害者表示深切的哀悼。在法治社会中,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都是不可容忍的。以下是我对此事的几点看法:
1. 法律的尊严:这起案件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在犯罪行为发生后,公安机关迅速行动,依法对嫌疑人进行抓捕,体现了法治精神的贯彻。
2. 维护家庭和谐: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,维护家庭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。这起案件提醒我们,家庭矛盾和情感纠纷需要通过合理途径解决,避免因冲动和暴力行为导致悲剧发生。
3. 社会关爱:关注妇女权益,加强社会关爱,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。对于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,我们要零容忍,共同为受害者营造一个安全、和谐的生活环境。
4. 预防教育:通过这起案件,我们应加强预防家庭暴力的宣传教育,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,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。
总之,这起案件让我们再次认识到,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,是公安机关和全社会共同的责任。我们要共同努力,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。举报 -
失联一个多月的32岁梧州女子已确认遇害,凶手就是今年刚离婚的前夫,女子尸体被前夫埋在距家300米的老宅旁。
七年前,杨女士与前夫陈某某结婚,两人育有两子,大儿子6岁,小儿子3岁。两人因家庭矛盾于今年一月协议离婚。
两个孩子都归陈某某抚养,据杨女士弟弟杨先生介绍,陈某某有赌博习惯,经常向亲戚与姐姐要钱,还曾家暴姐姐。
在两人离婚五个月后,陈某某来到杨家希望复婚,这时杨家人才知道女儿已离婚。离婚后,杨女士一直住梧州娘家。
7月13日,被害人杨女士六岁儿子打来电话,儿子说自己马上过生日,希望妈妈能来玉林一起过,杨女士随即答应。
当天晚上,杨女士便失联了,其弟弟杨先生于7月15日前往玉林,陈某某说他当晚出门和朋友喝酒,回来没见前妻。
据孩子回忆,杨女士吃完晚饭后陪他们睡觉,但他们半夜发现妈妈不见了。两天后,陈某某与杨先生到派出所报案。
在杨女士失联期间,其家人发现她的微信还能回复,但都是文字回复,没有采用惯用的语音回复,这让家人很怀疑。
事发后,陈某某不但不着急,反而不时在村子里闲逛,期间还出过一段时间的门。更令人惊奇的是,他还多次受访。
时间来到8月21日,陈某某向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,说他确实因赌博打过妻子,但那已是陈年往事,离婚后无联系。
陈某某特意给记者强调,前妻近来特别爱打扮,还经常去美容。他自己还收到陌生人发来的前妻照片,问他美不美。
为了证实自己所言非虚,陈某某给记者发来了他与“陌生人”的微信聊天记录。
次日,陈某某又主动联系记者,说他收到老师的信息,老师说杨女士在询问孩子上学的事情,还要求给孩子出学费。
陈某某故伎重施,又给记者发了一张前妻与老师聊天的截图,并解释说他不相信老师说的话,让老师截图以示证明。
当晚8点左右,陈某某又给记者发来他在派出所接受问话的照片,之后记者再没有联系上陈某某,直到警方发布通报。
就在当天晚上,陈某某便被警方控制。经过审讯,陈某某对因感情矛盾于7月15日凌晨杀害杨女生的事实供认不讳。
8月23日下午,陈某某在警方的押解下到村里指认现场。据村民介绍,陈某某杀害前妻后将其埋在住所附近老宅旁。
陈某某分别在家里和老宅指认了现场,村民说他是在住所作的案,随后将尸体托运到了距住所300多米外的老宅旁。
现在反过来看,这一案件显然是经过陈某某精心策划的,首先是儿子通过电话联系杨女士,这可能就是陈某某安排。
还有他后来用杨女士手机自导自演了一些假象来引导侦查,比如他通过宣传前妻突然打扮,将众人视线引向陌生人。
再有,他编造了老师与前妻的聊天记录,旨在说明前妻仍在失联中。陈某某可谓是处心积虑,但还是难逃恢恢法网。
尽管嫌疑人陈某某已被抓获,但杨女士却为此失去了生命。这件事再次告诫广大女性朋友,与人交际定要三思后行。
像这种已经离婚了的情况,女方不要轻易再回到前夫的家中,即便是有什么非得见面的事情,也要与他人结伴而行。
或者约一个人流比较密集的地方谈,根本没必要去前夫家。就算是孩子要过生日,完全可以选择繁华街道上的饭馆。
这种情况下,女性一定不要感情用事,必须要理性的看待离婚一事。既然已经离婚,就坚决不能再在前夫家中过夜。
杨女士当天见了孩子就不应该待着前夫家过夜,当天晚上她可能就被前夫控制,次日一整天陈某某可能一直想复婚。
但遗憾的是,次日后半夜,杨女士就被陈某某杀害。如果次日白天能随机应变,假装顺从,是否就可避免凶案发生?
总之,女性要想保护自己,就必须要处处谨慎,切勿感情用事,防人之心不可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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